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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义之财是通往地狱的路费

发布时间:2019-12-24 16:51:46 点击量:602

最近报纸报导:一位女士在银行取款后忘记拿卡,结果被别人取走了壹万多元人民币,她选择报警,警察很快就破获此案。将贪钱财者惩之于法。见到掉在地上的财物,人通常会有三种选择。一是视而不理;二是据占为已有;三是寻找失主并还给他。三种处理方法与我们的人生观紧密相接。占为己有者被贪念蒙蔽,不知这些财物实属不义之财,为自己种下苦果。当然不义之财包含的面很广,现在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诸如蒙骗应聘者的报名费;在电话里假扮银行、公安、电信公务员,欺骗你的银行账号密码,然后套取现金;在街上谎称拾到外币以假乱真要求分成;甚至明抢暗盗等等,这些都是属于不义之财。这些通过不法手段所得来的财物,可能会令他们开心一阵子,但伴之而来的可能是一辈子或下辈子的痛苦。正所谓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,从来没有人靠通过不义之财而能过上天堂般的生活。就算眼前我们会认为有些非法所得的人还逍遥法外,但事实上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好比有些人抢东西,会马上被人抓住,但有些人抢到东西是十年以后被抓获的。同样,今生通过不法手段得来的不义之财,就是下辈子通过地狱生活的路费了。因为这是大自然的法律。种善因得善果,作恶事得恶果。

真正的瑜伽修习者除不会索取不义之财外,同时更会将失物追还失主。返还失主延伸的意思是我们明白到每个人都是身无分文来到世上的,也是不带分文离开世界的。所拥有的财物实际都是来之于社会。愿意或不愿意也好,这些财物我们充其量就是看管几十年罢了!若能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确实是明智之举。瑜伽之父奎师那(krishna)说过贪婪、色欲、愤怒是通往地狱的三大扇门。所以我们应该来学习瑜伽,早日克服贪婪的心意。